民政事務局長何志平指,皇后碼頭從歷史、考古、古生物學意義上,都未達到法定古蹟的標準。
他說,法定古蹟的評定極為嚴格,挑選的門檻極高,它們的歷史、考古或生物學意義必須是毋庸置疑的。這點可從現時已列為法定古蹟的建築為標準顯示出來,現時全港只有共六十三幢文物建築被列為法定古蹟,而它們所有均為歷史年期較長的戰前建築物。
他又指,事實上,文物建築評級與法定古蹟並無直接的關係。不是所有一級歷史建築都可成為《古物及古蹟條例》下的法定古蹟,也不是每一項法定古蹟必須先被評定為一級歷史建築。現時,大部分一級歷史建築都未有宣布為法定古蹟。
作為古物事務監督,何志平認為皇后碼頭具有一定的歷史價值。但經過詳細及綜合考慮各相關因素後,他認為皇后碼頭的歷史、考古或古生物學意義並未達到應訂定為法定古蹟的水平。因此,他決定不會根據《古物及古蹟條例》將皇后碼頭宣布為法定古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