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內地男子因涉及假結婚個案,今日於沙田裁判法院分別被判入獄一年半和十五個月。
三十一歲的高德明被控一項串謀欺詐及一項向入境處人員作出虛假申述的控罪,合共被判監十八個月。他於本年一月三日,高於羅湖管制站被入境處人員截獲。他其後承認接受一名中間人的建議,以人民幣三萬八千元的代價與一名香港居民假結婚。高希望憑藉虛假的婚姻關係申請每次訪港九十天的簽注,以便他在訪港期間非法工作,並希望最終可來港定居。高於去年十一月與其假配偶結婚,之後曾來港,並向入境管制人員虛稱探望其妻子。
第二宗個案涉及四十一歲的許銳昌,他被控一項串謀欺詐及兩項向入境處人員作出虛假申述的控罪,合共被判入獄十五個月。
許承認鑑於去年在香港曾多次被拒入境,遂以人民幣二萬五千元的代價與一名香港居民假結婚,以便憑藉虛假的婚姻關係申請每次訪港九十天的簽注來港,並希望最終來港定居。許於去年七月與其假配偶結婚。在假結婚後,許於每次來港時,皆向入境管制人員虛稱探望其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