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務處助理處長黃福全強調,疑似藝人淫褻照片案中警方沒有選擇性執法,也否認特別用上大量警力。
他說,這宗案只是動用科技罪案組,而成員只有十九人。至於外界批評為何案中首名被告人要還押八星期之久,他回應指出,香港法制健全,歡迎被告人上訴,但被告人同時涉及信用卡詐騙案,而金額達五十萬元,最高刑罰要入獄十四年,並不存在所謂殺一儆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