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訊條例違憲的暫緩執行裁決今日屆滿,裁判官押後至下午處理。
民間電台數名成員今早到東區法院門外高叫口號抗議。控方要求延長暫緩執行一個月,以便提出上訴,裁判官游德康稱需要時間考慮,押後到下午處理。
游德康上月以《電訊條例》違反《基本法》和《人權法》為由,撤銷曾健成等6名被告的無牌廣播等14項控罪。雖然裁判法院法官無權裁定法例是否違憲,游官的裁決並無約束力,但律政司已即時申請暫緩撤銷檢控,以便上訴,基於不致法律出現真空,影響執法,撤銷檢控的裁決可暫緩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