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電台被控非法廣播案,裁判法院接受政府申請,再次暫緩執行電訊條例違反基本法的裁決至三月十一日。
控方表示,已準備好上訴的文件,現時只是等法庭的批准和簽名,為了有更好的準備,所以要求押後一個月。
裁判官游德康解釋,續繼執行暫緩令以便讓高等法院就電訊條例是否違反基本法作出裁決;若不暫緩執行電訊條例違反基本法的裁決,將會對社會造成混亂,一旦發牌機制失效,後果嚴重,會令公眾對發牌機制混淆,對其他法院也會有影響。他又強調,無牌廣播是違法。
民間電台曾健成對裁決表示失望,不排除再提出司法覆核。代表民間電台的律師表示,政府若然不滿法庭裁決可以上訴,政府律師要求延長暫緩令,是濫用法庭程序。
在早上,民間電台數名成員到東區法院門外高叫口號抗議。
游德康上月以電訊條例違反基本法和人權法為由,撤銷曾健成等六名被告的無牌廣播等十四項控罪。雖然裁判法院法官無權裁定法例是否違憲,游官的裁決並無約束力,但律政司已即時申請暫緩撤銷檢控,以便上訴,基於不致法律出現真空,影響執法,撤銷檢控的裁決可暫緩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