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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亦天獲撤控罪當庭釋放 (15:24)
2008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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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向法庭申請撤銷裝修工人鍾亦天涉及「發布淫褻物品」的控罪,並要求無條件釋放他,獲得批准。

控方指出,由於淫審處已將涉及照片裁定為不雅,故要求撤銷鍾亦天涉及「發布淫褻物品」的控罪,並無條件釋放他,獲得裁判官批准。

在女星裸照事件中,警方以「發布淫褻物品」控罪起訴鍾亦天,但由於淫褻物品審裁處日前本報要求就5強裸照作評級,其中3張照片被評為「不雅物品」,鍾亦天被控發布的一張相只屬「不雅」圖片,換言之,警方以「發布淫褻物品」罪提出檢控是錯誤決定。而鍾亦天因控罪已被還押超過兩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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