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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區工作交通津貼擬放寬 (18:56)
2008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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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處正檢討實施已七個月的跨區工作交通津貼,計劃放寬受惠範圍。

政府去年中推出有關計劃,協助屯門、元朗、北區及離島四區的居民跨區就業,成功申請的失業人士,可從尋找工作直至需跨區工作的七個月內,共獲四千二百元(每月六百元)的交通津貼,但月薪必須低於五千六百元,當局至今收到超過四千人申請,批出八百萬元津貼。

消息指出,勞工處正檢討計劃,考慮放寬申請資格,將入息上限調高至六千六百元,並計劃以及將每個月六百元的津貼金額提高,以及把受惠範圍擴展至全港各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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